新丰县拘留所智慧安防系统及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7-24 16:46:29
采购项目编号: 440233-201907-204003-0020 采购品目: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预算金额: 882,345.00 元
代理机构: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燕青 项目经办人:徐荣静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新丰县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新丰县拘留所智慧安防系统及机房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3-201907-204003-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拘留所智慧安防系统及机房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2,34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内部编号:SGYC2019108CS(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3)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质疑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项目部
2)联系电话:0751-8881466
3)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2、采购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提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参照本采购文件的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4.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7 月24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3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8 月06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8 月06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3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1-684985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
联系人:罗燕青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传真:0751-8881997 | 邮编:512023 |
(三)采购人:新丰县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大道东283号 |
联系人:刘卫兵 | 联系电话:0751-6849853 |
传真:0751-6849853 | 邮编:5111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报名表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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