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乐昌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81-202009-106001-0007
项目名称:广东省乐昌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2,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乐昌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根据乐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围绕一园多区发展理念,抓好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有序推进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片区控制性详细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扩园工作,拟开展实施乐昌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服务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乐昌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城南片区)及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 ,面积共约28632.25亩,其中城南片区用地面积为1058.67公顷( 15880亩) (除基本农田、村庄、水域等,可开发利用面积约为733公顷( 10995亩) ) ;坪石片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用地面积为850.15公顷( 12752.25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4、其他:本项目监管部门:乐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51-557016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如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过期的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www.mohurd.gov.cn/)查询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单位资质查询打印页);
(3)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内部编号:LCTJ2020050CS(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乐昌市乐廊公路六公里
联系方式:0751-5577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555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751-5558628
附件
发布人: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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