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资金)更正/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2-27 15:20:43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1-201902-306044-0001 采购品目:林业服务 预算金额: 11,446,743.00 元
代理机构: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燕青 项目经办人:徐荣静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2月2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乐昌市2019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资金)(440281-201902-306044-000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人通知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变更内容及事项:
原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第4条、第5条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商务响应程度 |
5 |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需求的得5分,商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10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承担过由政府投资的林业项目业绩的得10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核查。) |
3 |
企业经营状况 |
5 |
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得5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服务的便利性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服务便利性进行横向对比:从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到定位地点(包一定位:黄圃镇镇政府;包二定位:秀水镇镇政府;包三定位:梅花镇镇政府;包四定位:梅花镇镇政府;包五定位:云岩镇镇政府)行程最短的得10分,第二的得8分,第三的得6分,第四及以下的得5分。 (以百度地图推荐路线的行程为准,须提供百度截图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5 |
售后服务 保障性 |
10 |
根据投标人服务机构是否便利评比,在乐昌市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或在乐昌市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得10分;在韶关市(除乐昌市以外地区)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或在韶关市(除乐昌市以外地区)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7分;在韶关市外注册的投标人或在韶关市外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得5分。 【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评分合计40分 |
变更为: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商务响应程度 |
5 |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需求的得5分,商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10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承担过由政府投资的林业项目业绩的得10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核查。) |
3 |
企业经营状况 |
5 |
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得5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服务的便利性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服务便利性进行横向对比:从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到定位地点,(包一定位:黄圃镇镇政府;包二定位:秀水镇镇政府;包三定位:梅花镇镇政府;包四定位:梅花镇镇政府;包五定位:云岩镇镇政府)。行程最短的得10分,第二的得8分,第三的得6分,第四及以下的得5分。 【以百度地图驾车推荐路线的行程为准,须提供百度截图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房屋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5 |
售后服务 保障性 |
10 |
根据投标人服务机构是否便利评比,在乐昌市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或在乐昌市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得10分;在韶关市(除乐昌市以外地区)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或在韶关市(除乐昌市以外地区)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7分;在韶关市外注册的投标人或在韶关市外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得5分。 【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房屋(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评分合计40分 |
二、变更内容及事项:
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0.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变更为:
10.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女士 | 联系电话:0751-550357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
联系人:罗燕青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传真:0751-8881997 | 邮编:512023 |
(三)采购人:乐昌市林场管理总站 | 地址:乐昌市佗城路1号 |
联系人:邹佳勇 | 联系电话:0751-5503571 |
传真:0751-5503571 | 邮编:5122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韶关招标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