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中学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监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雄中学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监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委会拱桥村(住改商)办公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12 日 9:4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RX2024CGCS1029
项目名称:南雄中学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6255.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南雄中学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及监控改造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6255.00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评审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总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评审小组将视情况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澄清或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 1 日至2024年11 月 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300元
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②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2日 9:4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
地点: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委会拱桥村(住改商)办公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 9:4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委会拱桥村(住改商)办公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刊登媒体:
1)韶关招标采购网(http://www.sgzbcg.com/)
2)韶关市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grxzb.com )
2、 询问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1-8821169
3)地址: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委会拱桥村(住改商)办公楼3楼。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雄中学
地 址:南雄市雄州大道西路65号
联系电话:0751-3886555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委会拱桥村(住改商)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751-8821169
(三)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罗工
联系电话:0751-8821169
发布人:韶关市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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