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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2/04/25 16:08:47  浏览次数: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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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LCTJ2022023CSQ

项目名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级或级以上)(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相当于级或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426日至20220505,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年05月0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2年年05月0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

  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6号

联系方式:0751-68051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555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话:0751-5558628

 

附件下载:

报名表格&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安防集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发售稿0422

CS204响应文件范本(通用)

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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