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在押人员被服购置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10-17 12:13:31
采购项目编号: 440200-201810-201701-0168 采购品目:其他被服装具 预算金额: 1,296,000.00 元
代理机构: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燕青 项目经办人:徐荣静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10月1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韶关市公安局在押人员被服购置项目(440200-201810-201701-0168)(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接采购人通知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变更内容及事项
(一) 六、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谈判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必须涵盖标志服饰.防寒服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需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谈判。(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变更为:
六、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谈判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谈判。(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原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谈判截止时间、提交谈判文件时间、谈判时间、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作如下变更: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2)谈判保证金应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账户;
(3)提交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08:30—09:00(北京时间);
(4)谈判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46971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
联系人:罗燕青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传真:0751-8881997 | 邮编:512023 |
(三)采购人:韶关市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1号 |
联系人:何海涛 | 联系电话:0751-8462398 |
传真:0751-8462398 | 邮编:512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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