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TJ2022086G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因招标文件发生变化的原因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4页 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更正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招标文件第4页 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1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
更正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
(三)招标文件第21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 扣除后的报价相同时,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
更正为: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投标人评审后综合得分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 按投标人承诺支持市五年的民生事业发展资金或财政支付业务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投入总额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
(四)招标文件第24页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组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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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商务、技术部分 (100分) |
资产总额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资产总额,其中: 40亿元以上(含40亿元),得10分; 30亿元-40亿元(含30亿元),得8分; 20亿元-30亿元(含20亿元),得6分; 20亿元以下,得4分。 (提供银保监局或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上述指标提供由银监局对二级分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二级分行对管辖支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承诺内容真实有效,未提供不得分。) |
10 |
不良贷款率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X≤1.5%的,得10分;
1.5%
2.0% (提供银保监局或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上述指标提供由银监局对二级分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二级分行对管辖支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承诺内容真实有效,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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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利润率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X≥1.2%,得10分; 0.8≤X<1.2%,得8分; 0.6≤X<0.8%,得6分; (提供银保监局或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上述指标提供由银监局对二级分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二级分行对管辖支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承诺内容真实有效,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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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存贷比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100%(含)以上得10分; 75%(含)以上100%以下得8分; 65%(含)以上75%以下得6分; 55%(含)以上65%以下得4分; 其他得2分。 (提供银保监局或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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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投放贡献度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贷款余额同比增幅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其他得4分。 (提供银保监局或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支持市民生事业发展 |
投标人承诺支持市五年的民生事业发展资金或财政支付业务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每年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以投标人承诺的支持投入总额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0分,第三名得30分,其他得20分。 (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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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更正为:
包组号 |
1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商务、技术部分 (100分) |
资产总额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资产总额,其中: 40亿元以上(含40亿元),得8分; 30亿元-40亿元(含30亿元),得7分; 30亿元以下,得6分。 (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8 |
不良贷款率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X)从低到高分段赋分: X≤1.5%的,得8分;
1.5%
2.0% (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8 |
|
资产利润率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X=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从高到低分段赋分: X≥1.2%,得8分; 0.8≤X<1.2%,得7分; 0.6≤X<0.8%,得6分; (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8 |
|
存贷比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的存贷比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100%(含)以上得8分; 75%(含)以上100%以下得7分; 65%(含)以上75%以下得6分; 55%(含)以上65%以下得5分; 其他得4分。 (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8 |
|
信贷投放贡献度 |
截至2021年末投标人贷款余额同比增幅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7分,其他得6分。 (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乐昌市支行的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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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 |
上级或本级从事财政代理同类业绩业务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关键页,评审时原件审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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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市民生事业发展 |
投标人承诺支持市五年的民生事业发展资金或财政支付业务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每年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以投标人承诺的支持投入总额(一次性)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0分,其他得30分。 (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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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财政局
地 址: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公主下路68号
联系方式:0751-5554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昌市佗城下路33号灏景蓝湾2幢B单元2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555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
电 话:0751-5558628
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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